中国(成沙)·金色集团1862cc官方平台-Royal Club 精品

欢迎来到金沙集团1862cc成色集团官网!

专注国内外医疗器械咨询服务

注册认证 · 许可备案 · 体系辅导 · 企业培训

400-888-7587

0755-86194173、13502837139、19146449057

020-82177679、13602603195

四川:028-68214295、15718027946

湖南:0731-22881823、15013751550

行业干货

您的位置:首页新闻资讯行业干货

返回列表 返回
列表

哪些情形下,医疗器械产品将不予延续注册?

延续注册 行业干货

众所周知,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,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注册的,注册人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,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,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请资料。那么在什么情形下,医疗器械产品将不予延续注册呢?


根据《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第八十三条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延续注册:

(一)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;


(二)新的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,申请延续注册的医疗器械不能达到新要求


(三)附条件批准的医疗器械,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医疗器械注册证载明事项。


往期精彩推荐

#

医疗器械工艺验证,一定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吗?

#

医疗器械延续注册时可否删除部分型号规格?

#

企业拟提交自检报告,注册体考时有哪些重点关注事项?

#

仅存放过期医疗器械并未实际使用,也算是违法行为吗?

#

EO灭菌后,单位产品上的EO最大允许残留量是如何规定的?

#

哪些医疗器械不宜采用加速稳定性试验验证其货架有效期?







医疗器械注册咨询认准金沙集团1862cc成色

深圳:0755-86194173

广州:020 - 82177679

湖南:0731-22881823

四川:028 - 68214295


常用查询:
俄罗斯官网 ANVISA 加拿大官网 日本厚生劳动省 更多国外查询>>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中国台湾 中国医疗器械信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 更多国内查询>>
咨询 咨询

电话

400热线

400-888-7587

深圳热线

0755-86194173、13502837139、19146449057

广州热线

020-82177679、13602603195

微信

二维码

微信公众

二维码

小程序

邮箱

企业邮箱

617677449@qq.com

XML 地图